首页 | 学院概况 | 师资建设 | 教学广场 | 学术科研 | 党建思政 | 招生就业 | 学生天地 | 校友之家 | 学校首页 
 
关于开展2011届毕业生入伍预征报名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届毕业生入伍预征报名的通知
 
 
   根据全国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会议和贵州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电视会议精神,我校2011届毕业生预征工作已全面启动。今年毕业生预征仍以男性为主,年龄要求在23岁以下,网上报名阶段为4月12日至7月12日。请我校有志参军入伍、符合征集条件的2011届毕业生抓紧时间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先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入预征网http://zbbm.chsi.com.cn/上报名),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存根,填写《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然后自行打印上交到所在学院办理相关手续后交学校武装部国防与军事教育科薛老师处。联系电话:0851-8222217(办公室)手机:13595114525
                        
   按毕业生6%比例计算,各学院应完成预征报名人数如下:
教育科学学院2人 ; 地理与旅游学院6人 ; 经济与政治学院6人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7人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9人; 历史与社
会学院3人 ; 职业技术学院3人 ;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5人 ;
外国语学院2人 ; 文学院6人。我校共需完成预征人数49人。
 
                 学工部、武装部
 
                2011年4月28日
 
 
 
(一)6月30日前,学校武装部负责审核学生在校期间表现,配合兵役机关做好预征对象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工作;招就处负责审核预征毕业生是否具有毕业资格;资助中心负责审核预征毕业生享受补偿代偿条件和具体金额,完成预征毕业生各类手续。
 
 
(二)6月30日前,学校武装部把签字盖章后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发放给学生本人,并提醒毕业生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后及时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同时,将相关材料复印存档。毕业生应征入伍后,学校资助中心负责复核入伍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信息,汇总县级资助中心寄送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将《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盖章后按院校性质分送全国或省级资助中心。
 
 
(三)预征工作要求各学院务必于2011年5月10日将院级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报学校武装部,以便形成上下互动、合力展开的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机制。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08-2014 贵州师范学院历史与档案学院 版权所有   
网站游览:
本日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