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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级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贵阳市乌当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为确保我校2011年应届普通高教育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资格初审及领取档案袋
我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自愿申报的人员,以班为单位于2011年5月5-6日到教务处综合科(明理楼120)交申报名单及档案袋费用(10元/袋),5月10-11日到综合科领取档案袋,5月17-18日以班为单位交回档案袋。并按要求完成体检、思想品德鉴定并如实、完整填写相关表格、附入相关证书复印件。
二、申请人准备材料及网上申报
申请人在完成申请材料准备的同时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个人网上申报。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9日至5月20日,在网报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截止日期后,不得修改或补报。
三. 网报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完成网上申报及申请资料准备后,于2011年5月23日-5月25日到教务处综合科进行现场确认。
四、教案及教学技能考试
凡申报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交申请任教学科(课程)的教案一份(800字);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员需参加教学能力测试(试讲20分钟,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进行个人网上申报时需上传申请人照片,此照片必须是教育部学信网络平台(网址:www.chsi.com.cn)认定的毕业证书电子相片,申请人从教育部学信网络平台下载此相片并上传(上传其它相片均无效)。
2、申请人员按档案袋要求认真填写个人资料,字迹清晰。
3、档案袋内《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填写好个人资料后,于体检时自己带上到指定医院(体检医院及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单位或住址一栏统一填写为:贵州师范学院;职业一栏统一填写为:学生;申请教师资格类别统一填写为: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申请人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类申请人还需将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装入档案袋。
5、工作单位及毕业学校一栏统一填写为:贵州师范学院
6、户籍所在地一栏统一填写为:贵阳市乌当区高新派出所
7、申请资格种类一栏统一填写为: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8、通讯地址及邮编一栏统一填写为: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邮编:550018
9、申请人填写申请任教学科只能填写本专业,初等教育专业可申请语文教育、历史教育
10、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及身体和健康状况一栏请各学院认定,若属合格人员,统一填写为:合格
11、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情况一栏请各学院根据学生修业情况认定后,若属合格人员统一填写为:已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
12、档案袋内《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鉴定单位一栏统一填写为:贵州师范学院;鉴定单位地址一栏统一填写为: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电话一栏统一填写为5842725。邮编一栏统一填写为:550018;若属合格人员,表内4-6项统一填写为:良好;7-9项统一填写为:无;(单位)填写人(签名)处不用填写;填写日期统一填写为:2011年5月20日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按时交回,逾期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相关事宜,可咨询教务处综合科及查询教务处网页“规章制度”栏中“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
咨询电话:15718609886
 
贵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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