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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的通知
 
 
贵州省项目办致全省高校毕业生的公开信
 
亲爱的同学们:
    又是一年似火的初夏,青春洋溢的你们即将告别大学生活。在大学生活中,你们增长聪明才智、见证社会发展、感受自身成长、寻找人生目标。现在,你们即将步入社会,开拓新的人生事业,迎接全新考验。在这里,我们向你们表达最诚挚的祝贺!
    在此,我们真诚地欢迎你们报名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感受新西部、经历新生活、体验新成长!
    八年来,我省上万名大学生志愿者用智慧和汗水耕耘西部沃土、奉献全省贫困地区,他们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用执着和坚强践行青春的誓言。他们投身基层建设,传播现代文明,有的登上讲台教书育人,成为递薪传火的人民教师;有的精益求精、治病救人,成为白衣天使;有的在田间地头、学以致用,为西部带去农业科技知识;有的扎根基层、勤奋工作,成为百姓贴心信任的乡村干部;有的面对危难、义无反顾,积极投身抗震救灾。在西部辽阔而广袤的土地上,到处闪动着他们青春的身影,留下了他们奋斗的足迹。
2011年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高报名工作将从4月19日开始,至5月15日结束。报名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学生可登陆团中央西部计划网站(http://xibu.youth.cn/)中国志愿者网站(http://www.zgzyz.org.cn/)和贵州志愿服务网(http://www.gzqnzyz.com/)填写并下载报名登记表或通过学校项目办(设在学校团委或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名。
    贵州是一片神奇的土地。千百年来,贵州人民在那里辛勤耕耘,用汗水浇灌出璀璨的文明之花,留下了一个又一个自强不息的感人故事。那里,有辽阔的天空、雄奇的山川,有热情豪爽、勇敢质朴的人民,有西部大开发对人才的渴求,有基层人民对你们的信赖与期盼,还有贫困地区孩子们对知识的渴望。选择到基层做志愿者,不是享乐,也不是受苦,而是“用一年不长的时间,做一件终生难忘的事;用生命的七十分之一,营造一个人生的奇迹”。
    对于每位大学毕业生而言,选择去基层都是一次新的机遇、新的挑战。在基层,你们将获得施展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广阔舞台。基层有十分贫困的地方,有许多想象不到的困难和考验。在基层,你们既会感受成功的喜悦,也会经受生活的磨炼,甚至直面失败与挫折的挑战。但是,我们坚信,在这一段奉献的经历中,你们将收获宝贵的精神财富,提升职业技能和自我发展能力,奠定今后事业成功的坚实基础。
同学们,期待你加入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队伍。因为这个选择,贵州的明天将变得更加美好!因为这个选择,你们的青春将更加壮丽!
 
 
                                                                                         贵州省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                        贵州省“三支一扶”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                                       项目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政策汇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享受贵州共青团省委(黔青联发〔2004〕36号)文件所规定的优惠政策如下:
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享受共青团贵州省委、省教育厅、人事厅、卫生厅、扶贫办《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黔青联发〔2003〕35号)中规定的十项政策支持。现进一步明确有关政策并新增部分政策如下:
1.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总分加10分;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贵州省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
3.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
4.服务期间,享受往返于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与服务地之间每年4次火车硬座票半价优惠。
5.对于上学期间办理助学贷款,服务期间还贷确有困难的,各高校应积极协调银行等有关方面,为其延期还贷提供帮助。
6.有条件的高校可拿出部分奖学金用于鼓励和引导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开展志愿服务。
7.参加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的大学生志愿者除享受以上政策外还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服务期间,志愿者可以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所在服务单位应向其提供与在职检察人员相同的复习时间,志愿者可在服务地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享受司法部制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2)服务期满后,对于扎根西部地区的志愿者,检察机关应优先录用。志愿服务时间可确认为法律工作经历。
参加“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志愿服务行动、“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志愿服务行动、西部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等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均享受与中央、省志愿者同等政策待遇。
《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黔青联发〔2003〕35号)中规定的十项政策支持如下: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外,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服务期间,国家计划范围内的志愿者由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补贴(含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治疗保险),贵州计划范围内的志愿者由省财政比照中央政策(除交通费外)给予必要的补贴。对于欠缴学费的优秀特困毕业生志愿者,高校可适当减缓其交纳学费。
2.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本人要求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负责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间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他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4.服务期间考核合格的,报考研究生给予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规定在当年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确。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和评为该期先进志愿者的,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分别给予适当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加分幅度在当年公务员招考的文件中具体规定。
6.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各中小学在招聘教师以及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应优先聘用经考核合格结束服务的志愿者。
7.服务单位应向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
8、服务期间的年限和业绩可作为从事教育、卫生、农业、政工等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条件。
9、服务期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章等评选。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贵州志愿者授予贵州优秀志愿者称号,表现特别优秀的可授予贵州省先进志愿者称号,并优先推荐参加省“五四”奖章、省十杰青年、十杰青年志愿者的表彰。
10.全省各级教育、卫生系统和扶贫系统要加大对志愿者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的力度。
2009年贵州省委、省政府下了《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文件,对参加我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项目的高校毕业生(选调生、见习计划高校毕业生除外),将享受如下待遇及保障政策:
(十三)生活补贴。“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比照当地事业单位在管理岗位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生活补贴。年度考核合格的,增发一个月的补贴,每人每年发放500元交通补贴。对新聘人员同时发放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费。以上所需经费按5∶3∶2比例由省、市、县财政专项安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的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继续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四)保险政策。服务期间统一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参加养老社会保险,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承担。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现行国家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十五)公务员招考录用政策。
1.从2009年开始,省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另有规定的特殊职位除外,下同)。
2.从2009年开始,各市(州、地)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比例要达到三分之一以上。
3.县以下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时要拿出部分职位面向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定向招考,择优录用。
(十六)事业单位聘用政策。
1.省、市(州、地)两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特殊岗位除外)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2.县、乡(镇)要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对在基层服务满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3.在艰苦边远地区县的乡(镇)、村(社区)(不含县城所在地)服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且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同意,可在编制内考核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
(十七)选拔任用。基层服务期间,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可以选拔担任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符合《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选拔担任乡镇领导职务。
(十八)升学政策。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的,为其保留学籍2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有关程序报批后,可免试推荐入读省内院校硕士研究生;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十九)入伍政策。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去建功立业,锻炼自己。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二十)学费补偿。对到县以下基层单位服务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的,其在校期间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由省财政返还或代偿。
(二十一)其他优惠政策。基层服务高校毕业生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移到服务所在地,需人事代理服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代理服务。服务期满,被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正式录(聘)用后,在基层工作时间可连续计算工龄和社会保险年限。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时,其在基层工作时间视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工作业绩视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审和聘任。在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聘用时可享受加分政策照顾和其他政策倾斜。
有关研究生加分和报考公务员加分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即,一是自2010年开始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具体政策规定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贵州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优惠政策汇总
 
我省于2006年下发了《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黔人通〔2006〕48号)文件通知,对我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大学生优惠政策做了明确表述: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中办发〔2005〕18号)文件、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黔党办发〔2005〕21号)文件,人事部办公厅发(人发〔2006〕16)号文件,贵州共青团省委(黔青联发〔2004〕36号)文件所规定的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各级人事、教育、财政、农业、卫生、扶贫、共青团等部门要积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扎根基层。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也应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这部分大学生。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应届毕业生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基层工作,服务达到国家规定年限,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要对包括“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内的有基层工作经验的高校毕业生预留部分职位。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按服务年限笔试总分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到基层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四) 各级组织、人事、教育、财政、农业、卫生、扶贫、共青团等部门要制定切实有效措施,采取多种手段,充分挖掘本系统就业岗位,积极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本系统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建立专门的人才库,广泛收集各类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信息,动员各类用人单位接收 “三支一扶”大学生,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
(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六)各级组织、人事、教育、财政、农业、卫生、扶贫、共青团等部门要积极争取有关党政部门的支持,将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同时积极研究制定有利于“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新政策。动员和鼓励各地人才中介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开展针对“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信息咨询、职业技能培训、求职择业指导等服务,提高“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对“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就业创业的情况要及时进行跟踪调查,并力所能及地提供有效的服务。同时,还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政策和措施,畅通“三支一扶”大学生扎根基层的渠道,帮助“三支一扶”大学生解决留下来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基层就业创业创造更为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其中贵州共青团省委(黔青联发〔2004〕36号)文件所规定的优惠政策如下:
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享受共青团贵州省委、省教育厅、人事厅、卫生厅、扶贫办《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黔青联发〔2003〕35号)中规定的十项政策支持。现进一步明确有关政策并新增部分政策如下:
1.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总分加10分;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贵州省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
3.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
4.服务期间,享受往返于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与服务地之间每年4次火车硬座票半价优惠。
5.对于上学期间办理助学贷款,服务期间还贷确有困难的,各高校应积极协调银行等有关方面,为其延期还贷提供帮助。
6.有条件的高校可拿出部分奖学金用于鼓励和引导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开展志愿服务。
7.参加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的大学生志愿者除享受以上政策外还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服务期间,志愿者可以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所在服务单位应向其提供与在职检察人员相同的复习时间,志愿者可在服务地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享受司法部制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2)服务期满后,对于扎根西部地区的志愿者,检察机关应优先录用。志愿服务时间可确认为法律工作经历。
参加“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志愿服务行动、“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志愿服务行动、西部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等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均享受与中央、省志愿者同等政策待遇。
《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黔青联发〔2003〕35号)中规定的十项政策支持如下: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外,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服务期间,国家计划范围内的志愿者由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补贴(含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治疗保险),贵州计划范围内的志愿者由省财政比照中央政策(除交通费外)给予必要的补贴。对于欠缴学费的优秀特困毕业生志愿者,高校可适当减缓其交纳学费。
2.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本人要求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负责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间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他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4.服务期间考核合格的,报考研究生给予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规定在当年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确。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和评为该期先进志愿者的,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分别给予适当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加分幅度在当年公务员招考的文件中具体规定。
6.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各中小学在招聘教师以及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应优先聘用经考核合格结束服务的志愿者。
7.服务单位应向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
8、服务期间的年限和业绩可作为从事教育、卫生、农业、政工等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条件。
9、服务期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章等评选。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贵州志愿者授予贵州优秀志愿者称号,表现特别优秀的可授予贵州省先进志愿者称号,并优先推荐参加省“五四”奖章、省十杰青年、十杰青年志愿者的表彰。
10.全省各级教育、卫生系统和扶贫系统要加大对志愿者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的力度。
2009年贵州省委、省政府下了《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文件,对参加我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项目的高校毕业生(选调生、见习计划高校毕业生除外),将享受如下待遇及保障政策:
(十三)生活补贴。“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比照当地事业单位在管理岗位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生活补贴。年度考核合格的,增发一个月的补贴,每人每年发放500元交通补贴。对新聘人员同时发放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费。以上所需经费按5∶3∶2比例由省、市、县财政专项安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的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继续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四)保险政策。服务期间统一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参加养老社会保险,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承担。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现行国家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十五)公务员招考录用政策。
1.从2009年开始,省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另有规定的特殊职位除外,下同)。
2.从2009年开始,各市(州、地)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比例要达到三分之一以上。
3.县以下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时要拿出部分职位面向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定向招考,择优录用。
(十六)事业单位聘用政策。
1.省、市(州、地)两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特殊岗位除外)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2.县、乡(镇)要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对在基层服务满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3.在艰苦边远地区县的乡(镇)、村(社区)(不含县城所在地)服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且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同意,可在编制内考核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
(十七)选拔任用。基层服务期间,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可以选拔担任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符合《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选拔担任乡镇领导职务。
(十八)升学政策。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的,为其保留学籍2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有关程序报批后,可免试推荐入读省内院校硕士研究生;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十九)入伍政策。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去建功立业,锻炼自己。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二十)学费补偿。对到县以下基层单位服务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的,其在校期间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由省财政返还或代偿。
(二十一)其他优惠政策。基层服务高校毕业生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移到服务所在地,需人事代理服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代理服务。服务期满,被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正式录(聘)用后,在基层工作时间可连续计算工龄和社会保险年限。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时,其在基层工作时间视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工作业绩视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审和聘任。在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聘用时可享受加分政策照顾和其他政策倾斜。
 
2011年西部计划报名须知
 
报名参加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的应届毕业生,请认真阅读此须知后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一、报名时间
4月27日——5月12日
  二、报名资格
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程序
  1.了解条件和政策。请认真阅读西部计划的有关文件,详细了解西部计划及各专项行动的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有关文件如下:
  (1)《关于印发<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2.填写个人信息。报名者需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本人对报名登记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交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打印报名表,必须由辅导员或所在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于5月12日前交至本校项目办进行审核。另外还要附上近三年的成绩单,也要盖章。
   4.确认。交表后,请与高校项目办保持联系,确认自己是否通过审核,进一步了解服务地和服务单位的详细情况。
    注:如在填写报名信息的过程中,无法检索到自己的毕业高校,请向所在省项目办咨询。
   四、专项行动简介
   2011年西部计划按照7个专项行动进行招募,请阅读各专项行动简介(详情请查阅相关文件):
   1.基础教育
   2.医疗卫生
   3.农业科技
     4.基层青年工作
五、关于网上管理
   1.报名用户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信息系统。该用户名和密码作为志愿者进入西部计划项目信息系统的唯一途径,请妥善保管并保证其安全保密。入选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须在8月初登陆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发放补贴个人银行卡号等有关服务信息。该信息涉及志愿者切身利益,包括身份确认,补贴、津贴、交通补贴的领取,保险赔偿及志愿者日常管理,因此,请各位报名用户认真填写,保证信息真实有效。
2.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将保护用户隐私并有权对本须知进行解释;用户在使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信息系统的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保留根据规定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各省(区、市)项目办咨询联系电话
 
贵州:0851-6571360,
 
附贵州师范学院团委电话
 
581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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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通知我们!
联系电话:010-57380528-528,010-53780511-511
 
 
 
 
 
 
 
 
 
2011年西部计划专项行动简介
 
基础教育
本专项行动包括支教、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主要到乡镇中小学校从事教育和教学管理工作。
招募对象: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师范类专业优先。参加研究生支教团须为团中央、教育部确定的研究生支教团高校具备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医疗卫生
在西部乡镇卫生院以及部分县级医院、防疫站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招募对象: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医学类专业优先。
 
在乡镇农业(林业、牧业、水利)技术站从事农业科技、扶贫工作。
招募对象: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农业、林业、牧业、水利等专业优先。
 
在县级团委主要从事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促进青年就业创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方面工作。
招募对象: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具备较强的政治和能力素质,德才兼备;具有较强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已服务1年以上并申请延长服务期的优先考虑。
 
在新疆和兵团基层从事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等方面工作,服务于新疆和兵团的跨越式发展及长治久安。
招募对象: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工业、城市管理、教育、卫生等专业优先。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的优先。
 
在西藏基层从事、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等方面工作,服务于西藏的可持续发展、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招募对象: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工业、城市管理、教育、卫生等专业优先。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的优先。
 
在基层社会公益类管理服务岗位开展司法行政、司法援助、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与慈善等工作。
招募对象: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法律、经济、中文、社会工作、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附注
 
因为“三支一扶”网报有问题,所以大家统一报“西部计划”(本来是本科毕业
 
生才能报名的),报名时填上服从调剂,到时团委的老师会把录用的同学调剂到
 
“三支一扶”去,另外必须下载近三年的成绩单,随报名表在10号之前交到班长
 
周鸿同学那里,由他统一交给张鲲老师那里去办理其他手续。
 
 
报名流程:点击“报名”→点击“志愿者报名”→填写学生本人邮箱地址→查询
 
邮箱会获得邮件→点开链接


            
 
                张鲲
 
                20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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