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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与档案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制订细则
 

     教学大纲是指导教学和编写教材的依据。为保证各门学科教学大纲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在编写教学大纲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教学大纲制定的依据是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要求。大纲应明确规定本课程的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内容的范围、广度与深度,学时分配,教学形式,主要参考书目。  

    2、科学地、系统地阐述各门学科的规律,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努力做到科学性和系统性相结合,观点和材料的统—。  

    3、正确地反映本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并注意和其他有关课程的联系与配合,在保持该门课程的科学系统的前提下,避免不必要的重复。  

    4、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加强本门课程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的训练,着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及动手能力。  

    5、反映学科发展的先进水平。根据课程的性质和学生的接受能力,适当地介绍本门课程范围内的新成果。积极而稳妥地进行教学内容的更新。  

     教学大纲是指导性文件,制订大纲时应由教研室集体讨论,交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务处审定;教师应按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并以教学大纲为标准检查教学;在保证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时可以灵活掌握或作适当调整。  

     6、若学校有新规定和新要求,则按学校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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