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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历史与档案学院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及访学进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及访学进修的管理,促进和支持优秀青年教职工提升学历层次、提高业务水平,结合我教职工学历(学位)结构现状,特制订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攻读学位,指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或硕士学位;也适用于在职参加国内外访学。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岗敬业,思想品德好。  

2.在校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完成基本工作量,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  

3. 凡新进教师(硕士,博士),需担任一届本科生班主任。  

)申请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专任教师  

硕士学位获得者: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校工作满四年。  

2.行政及兼职辅导员  

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校工作满四年兼任辅导员需带完一届毕业生。  

同等条件下,担任兼职辅导员者优秀考虑在职读博。  

 ()申请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在校工作满三年;非教师系列人员至少有一次年终考核优秀。  

(四)进修及读硕读博专业  

教师进修读硕读博需经党政联席会议商讨通过,其所读专业需按照学院师培  

训计划研读,凡所读专业与学院要求专业不一致的,一律不予批准、  

三、申请程序  

本人填写《贵州师范学院历史与档案学院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申请表》,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及排序,报学校研究批准。  

、本办法解释权在历史与档案学院本办法自2014年9月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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