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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普通高等师范生教育实习准备工作的
 
 
 
根据2008级各专业教学计划安排,我校2008级各专业的教育实习将在下学期进行,由于2008级人数较多,为使我校2008级的实习工作能顺利开展,确保教育实习的质量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习前培训:
   1、2008级各专业师范生的实习前培训安排在 2009 — 2010 学年第二学期第10至 16 周(5月4日至6月18日)进行,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此时间范围内利用课余时间作具体安排完成。各学院应根据实习的要求做好实习前培训的有关工作并将有关培训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2、实习前培训是独立于《教学法》课程之外的实践教学环节,不得安排在《教学法》课程内进行。
   3、请各学院在 2009 — 2010 学年第二学期第 10 周内将《 贵州师范学院 2008级试讲安排表》(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培训指导教师的安排及要求:
   1、各学院应挑选认真负责、教学经验相对丰富、有较强教学能力的教师作为学生试讲指导教师,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做到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控制在 10 人以内。     
   2、培训指导教师的指导内容必须包括教案撰写、说课、上课、评课四个方面。在指导中,除教案撰写、说课、上课、评课的基本技能、基本规范外,指导教师还应将本专业中(小)学新课程体系改革的理念和要求贯穿在各个指导内容中。
   3、每次试讲活动,指导教师务必请在《贵州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册》中相关要求作好详细试讲记录并要求试讲学生本人签字。
   4、培训指导教师须在本组试讲工作结束后按照要求对学生进行成绩评定。
   三、学生试讲 自吸泵要求:
   1、每生在教师指导下的试讲及说课总计不得少于 2 学时。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评价、教案的审核等工作不包含在上述 2 学时中。
   2、学生在试讲前必须作好教学设计并提交给指导教师审核,审核合格后方能试讲。在正式试讲前,学生应以小组为单位自行练习说课、讲课和评课。
   3、学生每次试讲前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说课训练,每次试讲后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评课(互评、自评)训练。
   4、各学院还需根据专业特点对学生试讲提出其他具体要求。
   四、试讲成绩的评定:
   试讲指导结束时,各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贵州师范学院师范生试讲评分标准》中的项目对所指导的学生进行成绩评定。各学院务必于 17 周内将试讲成绩汇总于《 贵州师范学院 2008级师范生试讲成绩汇总表》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以上表格均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中下载)。
    五、监督检查和监控:
   为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要求各学院相关领导加强对实习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学校相关部门也将根据各学院报送的的培训安排进行现场抽查。在培训 排污泵工作结束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抽查《教育实习手册》中的试讲记录,并在各学院 2008 级师范生中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各指导教师的培训指导情况。如在各项检查中发现指导教师在培训工作中不负责任,培训未达到规定学时的,不支付试讲指导费。
   六、实习点的安排:
   今年将继续采取学校集中安排顶岗实习和学院安排以及学生自主联系分散实习的方式。请各学院提前安排学生做好实习点的联系 离心泵工作(学生实习联系介绍信请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中下载)。联系情况和学生试讲成绩请在第16周时及时反馈给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以便统一调配。
 
 
                               教务处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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