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良好的教学、科研和工作秩序,使全院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方法和管理规则;
一、行政人员岗位职责:
(一)院长岗位职责
1.传达贯彻落实校党委,校行政的指示精神和各项任务。
2. 全面负责本学院各项常规管理工作和专业建设、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修订。
3.对全院的教学作统一安排,并负责对教学进行检查,对教师进行考核。
4.通过财经小组对全院的经济收入及支出进行管理。
5.负责对教研室主任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6.每学期对院内教师授课情况全面了解,定期听课,依靠教研室,对任课教师的备课、授课、作业批改、试卷批阅进行检查,并有书面记录。
7.每周行政坐班3天,机动班2天(含上课时间),值班须签到。
(二)副院长(院长助理)岗位职责
1.协助院长全面负责本学院各项常规管理工作,主持制定本学院的年度工作计划(包括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和院务工作),对全院日常工作进行管理。
2.协助院长对全院的教学作统一安排,对教学进行检查,对教师进行考核。
3.负责本学院网络建设,宣传报道工作。
4.协助院长对全院的经济收入及支出进行管理。
5.负责学生教学实习工作。
6.安排每学期教师科研工作,负责科研管理办法的修定,每学期举办学术讲座三次以上,并对上述工作有书面记录。
7. 每周行政坐班3天,机动班2天(含上课时间),值班须签到。
(三)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 在学院党政班子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 高质、高效地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3. 负责学院的安全、卫生、档案、考核等工作。
4. 热情接待来访客人,协调好与学校各部门间的关系。
5. 积极协助学院党政领导为学院教育、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开展做好服务工作。
6.协调并撰写学院各类活动的宣传报道文稿,并及时交网络管理员上网。
7. 每周行政坐班3天,机动班2天(含上课时间),值班须签到。
(四)院秘书岗位职责
1.协助学院院长处理好学院的教学、行政日常工作。
2.负责对上级的请示、汇报等有关方案的上传工作。负责上级下发的文件和学院文书档案的归类、存档及保管工作。
3.指导并督促各班班主任做好历届学生的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毕业生档案管理、学生成绩汇总、教学档案管理、课程表调整等各项工作,并负责向相关部门上报。
4.负责学期考试具体工作安排(考场人员安排、试卷及考场记录收发、存档、传送)。
5. 每周行政坐班5天,值班须签到。
(五)图书资料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历史与社会学院图书、资料、报刊的分类管理和借阅。
2.负责历史与社会学院图书、资料、报刊的订购,建立健全借阅制度。
3.实行下午坐班制。
二、教学人员岗位职责:
(一)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1.制定本教研室的学期和学年工作计划(包括教学、科研、教师业务进修),并组织实施。学期或学年结束时,须根据计划实施情况,写出书面总结。
2.对本教研室各门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进行把关,包括教学进度、教材选用、上课效果等。定期进行教学检查(每学期一次以上),每学期要对本教研室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有一次以上的详细了解和记录(内容包括询问、听课、检查教案、作业批阅情况等),每学期要会同班主任组织学生座谈会一次以上,以了解教师的任课情况,作为考核教师的依据。
3.教研室的教研活动和教学检查情况及教师教学状况应作详细记录,交院长助理统一建立业务档案,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4.每月进行一次以上的教研室活动,活动有书面记录,随时备查。期末交院长助理存档。
(二)任课教师岗位职责
1.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夯实专业知识,在教学活动中教书育人。
2.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学院及教研室的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教学,对所任课程的教学质量负责。
3.认真备课,撰写教案,组织教学,批改作业和答疑等。
4.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无故旷课,认真履行请假手续,因事、病假所缺课程应及时补课,并报教研室主任和学院秘书备案。
5.期末考试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出题、标准答案、试卷分析、批改试卷,并及时登录成绩,装订成册后,交院长助理存档。
三、学生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班主任岗位职责
1.对所任班级的学生工作负责。负责组织本班学生进行正常的学习、生活,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2.耐心细致地做好本班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班会(至少每月一次)。
3.协助学院秘书做好本班学生的入学登记和毕业档案的整理工作。
4.每周行政坐班1天,负责处理班级的学生工作。
(二)团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1.制定团的工作和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在学院党总支领导下,具体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新团员的组织发展工作。认真做好在团员中的“推优入党”工作,做好学生品德考评及评选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工作。
3.加强对各班团支部的领导和指导,并协助本院学生会开展工作。
4.定期组织各种学生活动(文艺、体育、科技、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技能培训等)。
(三)辅导员岗位职责
1.在党总支领导下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
2.根据学校的学期工作安排,制定学期工作计划;组织建立学生会、团支部。
3.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组织纪律、劳动卫生及体育锻炼等情况,树立良好的班风,积极创建文明班级。每周至少有两次下到班级和学生宿舍的记录,随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将一些不利于稳定的思想情绪及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
4.参加学生入学教育工作和军训工作,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
5.完成好学校、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量计算方法及报酬
(一)教学工作报酬
1.教师指导学生实习每天计算0.5个教学工作量。
2.每指导一篇毕业论文计算3个教学工作量。
3.每批改50份作业计1个标准教学工作量,不足整50份数者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
4.教师的课酬由教务处统一发放。
5.每一教学工作量报酬的确定,参照学校规定,并按本院实际收入情况而定,一学年度确定一次。
(二)科研工作报酬
1.在省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一篇,补助100元;中文核心期刊补助500元。
2.公开出版一本专著或有创见性的高校教材,按照4万字折合一篇文章计算。
3.承接省部级社科规划年度课题并获得通过结题者,每人补助1000元。
4.承接国家级社科规划课题,并获得通过结题者,每人补助2000元。
(三)行政及其他人员报酬
1.从事行政工作人员,总支书记、院长(含副院长、院长助理)、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学院秘书的工作报酬参照学校标准,并结合学院实际发放。
2.教研室主任每月发放劳务费100元。
3.教工支部书记、普高生党支部书记每月发放劳务费50元。
4.学院网络管理员每月发放劳务费100元。
5.行政坐班人员的劳务费一学年度确定一次。
(四)公共福利报酬
依据本学年度学院实际收入情况,由全院教职工大会确定具体数额。
五、财经管理
(一)组织保障
1.成立学院院务管理委员会,院务管理委员会由学院党总支书记、正、副院长、
院长助理、办公室主任组成,对本院财经工作的运作具有解释权。
2.成立学院财经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副院长担任,组员由办公室主任、学院秘书及一名教师代表组成。
(二)工作程序及原则
1.学院财经工作小组每学期向全院教职工汇报并公布一次财务状况,财经工作收
入和开支接受全院教职工监督。
2.组长只负责经费发放的审批,不直接管理钱物。三名组员分兼会计(柳发根)、
出纳(朱业琴)和教师代表监审。
3.财经小组只负责经费的收支,分配原则由院务管理委员会确定。
4.本条例的制定、修改须经全院教职工大会通过、决定。
5.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