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与档案学院是教学活动的组织单位,在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中形成了大量的档案材料,这些档案材料真实地反映了教学工作的内容、方法、途径和效果,具有重要的利用价值。为了使教学档案更好地为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服务,方便校、院、处各职能部门、科室及教师查阅、使用,特制定本细则。
一、文件分类及收集保存
文书类: 本学院工作计划与总结;本学院有关教学工作的决定、规定、规章制度;上级下达的有关教学指令性、指导性文件以及发至本系的文件通知;本学院研究重要问题的会议记录;教学工作方面的会议形成的通知、报告、总结等材料及各种统计报表;本学院拟稿的请示报告及批复等。
教务类: 本学院各班的课程表、教学任务通知书,本学院的教学计划,教学执行计划,课程变动情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学程序情况。
教学研究类: 本学院有关专业设置、调整、更改名称和学制的报告及上级批复;教学大纲、教学办学水平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教学质量评估等评估、检查材料;各个教学环节的调查表、总结评语;实验指导书;教学实习的计划、大纲、总结、实习指导书、实习鉴定;有代表性的实习报告;期中、期末考试工作总结;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意见;教学优秀教师奖评选、奖励材料;学院教研室工作计划、总结等有关资料;学院督导组工作情况(包括会议记录、调查报告、建议等)。
高教研究类:本学院有关教育和教学方法的研究、讨论纪要;重要经验交流材料和简报;教育改革方案、总结;教学研究论文;教学研究的工作计划、总结、会议纪录、研究课题、调查报告、简报;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奖励材料。
师资类: 学院教师培养计划、考核及总结、管理办法;教师在职及定向攻读学位情况;教师国内进修及访问学者情况;教师工作量材料;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学籍管理材料等;教师情况调查表等。
教材类: 学院教材建设规划、编审条例;优秀教材评选;有关教材工作及出版方面的各种文件;本学院专业教材使用目录;本学院教师自编、主编或翻译的正式出版的教材、实习讲义等。
考试学籍类: 国家教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教务处下达的有关学籍、考试方面的文件,学校教务处关于考试的文件、通知和有关规定,考试日程表,考试通报,考试总结、分析和处理情况及本系关于考试的文件、通知和有关规定,考试日程表,考试通报,考试总结、分析和处理情况。计算机文化基础考试和四、六级英语考试的有关文件规定、考试成绩和成绩分析情况。有关学籍方面的文件、规定及有关材料,学生人数表,学籍变动情况,毕业、结业情况,学位授予情况,学籍资料,学习成绩册等。
招生类: 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指令性文件,生源结构、新生质量分析的资料由办公室集中统一收存、立卷。
二、归档程序及具体要求
1. 本学院针对收集范围的内容对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2. 按文件资料性质进行分类、组卷。
3. 初步鉴定文件资料的保存价值,检查归档资料是否齐全。
4. 编写卷内文件目录(一式两份)。
5. 填写卷内备考表、案卷标题、案卷封面。
6. 装订。
7. 学院秘书根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案卷的保存价值、保管期限,编制目录号、案卷号。
8. 根据利用需要确定在我学院的保存期限。
9. 需移交学校、教务处的有关资料须办理移交手续。
10. 需本学院保存的将文件入柜编号存放。
11. 学院秘书将本年度各种文件资料整理、立卷,便于存查。
12. 学院秘书根据卷内文件目录、目录号、案卷号等输入微机进行检索,打印目录为查找者提供便利。 学院秘书在学期、学年结束前二周将案卷整理、立卷、装订好。 学期结束后,由学院领导对档案立卷、归档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作为年终业务考核的指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