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与依据
为完善学院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畅通历史、档案学科教学信息反馈渠道,充分发挥学生在史料教学、实训教学、课程改革等环节的监督与反馈作用,根据《贵州师范学院本科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贵州师范学院教学管理规范》及《历史与档案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实施细则》,结合学院学科教学实际(如历史田野调查、档案数字化实训等特色环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核心定位与适用范围
1.核心定位:本科学生教学信息员(以下简称 “信息员”)是学院连接学生与教学管理、教师教学的关键纽带,重点聚焦历史学科 “史料选用 ”“实践教学”“学术引导”、档案学科 “实训设备”“操作流程”“编研实践” 等学科专属教学环节的信息反馈。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全体全日制本科班级信息员的聘任、管理、考核及评优,覆盖历史(师范)、档案学两个专业的所有课程(含理论课、实验实训课、实践课)。
第三条 管理责任
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为信息员队伍建设第一责任人;历史系、档案系分别负责本专业信息员的业务指导;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统筹信息员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人员配置
第四条 信息员配置
1.配置标准:按行政班级 “一班一员” 配置,历史专业、档案学专业各班级均需设立信息员,原则上从班级学生干部、学科实践小组骨干(如历史田野调查小组、档案整理实训小组)或学习成绩排名前 30% 的学生中选拔,确保其熟悉学科教学环节。
2.跨班协同:针对跨班级开设的课程,由该课程涉及班级的信息员组成 “临时反馈小组”,共同反馈课程共性问题(如史料更新、实训设备共享等)。
第五条 指导教师设置
(一)人员配备:学院设立 2 名信息员指导教师(历史系、档案系各 1 名),原则上由学院二级教学督导或系部资深专业课教师(教龄 5 年以上,熟悉学科实践教学) 兼任;若督导人员不足,可由系主任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担任。
(二)主要职责:
历史专业指导教师:重点指导信息员识别史料教学、历史实践(如考古模拟、历史剧创编)中的问题,审核历史课程反馈信息的专业性。
档案学专业指导教师:重点指导信息员反馈档案实训设备(如档案数字化扫描仪、库房温湿度监测设备)、档案编研项目等环节的问题,确保反馈内容贴合行业实践标准。
第三章 信息员职责与聘任
第六条 信息员核心职责(含学科特色职责)
1.通用职责:落实《贵州师范学院本科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覆盖教书育人、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等通用信息反馈。
2.学科专属职责:
历史专业:
反馈史料选用(如教材史料时效性、补充史料获取难度)、历史实践教学(田野调查安排、考古模拟器材使用)、学术氛围(历史学术讲座参与度、论文写作指导)等问题。
协助学院开展《中国古代史》《世界近代史》等课程的 “史料教学效果评估”,收集学生对史料分析、历史解释等环节的意见。
档案学专业:
反馈档案实训设备(如扫描设备故障率、档案修复工具配备)、实训课程安排(如校外实习单位对接、档案整理流程合理性)、档案编研项目(如地方档案数字化进度、编研成果应用)等问题。
协助学院开展档案实训课的过程性评价,记录学生在档案分类、著录、库房管理等实操环节的困难。
其他任务:参与学院组织的 “学科教学改革座谈会”(如历史新课标适配研讨会、档案数字化教学研讨会),代表学生提出建议;每学期协助完成 1 次 “学科教学问题调研”(如历史专业 “史料需求调研”、档案专业 “实训设备满意度调研”)。
第七条 信息员聘任条件(补充学科要求)
1.满足《贵州师范学院本科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第七条通用条件。
2.学院要求:了解历史或档案学科基本教学环节,参与过至少 1 次学科实践活动(如历史田野调查、档案整理实训、学科竞赛) ,能准确区分 “学科共性问题” 与 “个体学习问题”。
3.纪律要求:严格保密反馈信息中的教师评价、学生隐私内容,不得擅自传播未经学院审核的反馈意见。
第四章 信息反馈流程(含学科特色优化)
第八条 反馈内容与频次
(一)反馈覆盖范围:每学期需覆盖本班级所有授课教师,重点关注学科煮骨干课程、实践实训课 的反馈,确保无遗漏。
(二)反馈频次与方式:
常规反馈:每周通过 “学校指定系统”和“学院教学信息群” 双渠道提交反馈(系统提交通用信息,群内提交学科专属问题,如实训设备故障)。
专项反馈:历史实践课(如田野调查)、档案实训课(如校外实习)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提交专项反馈报告(含实践安排、问题清单、改进建议)。
第九条 信息处理与闭环管理
1.审核与分流(每 2 个教学周 1 次):
指导教师先对反馈信息进行 “学科专业性审核”(如判断 “史料滞后” 是否属实、“实训设备故障” 描述是否准确),剔除无效或片面信息。
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根据审核结果分流:
系部可解决的问题(如调整历史课程史料、维修小型实训工具):交由对应系部在 5 个工作日内处理。
需学校协调的问题(如新增档案数字化设备、更新历史专业数据库):由学院统一报送学校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并跟踪进展。
2.结果反馈:每 4 个教学周编制《历史与档案学院教学信息处理简报》(含问题清单、处理结果、整改时限),通过班级群、学院官网向学生公示,确保 “反馈”“处理”“公示” 闭环。
第十条 归档与备查
(一)归档内容:信息员反馈表、《信息处理简报》、期中 / 期末信息员会议记录、学科专项调研报告,需按 “专业”“学期” 分类归档,同时归档电子版(存储于学院教学管理云盘)。
(二)审核与报送:每月归档材料经系主任审核、分管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每学期第十八教学周前,连同《历史与档案学院信息员工作台账》(含反馈次数、问题解决率)一并报送学校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备查。
第十一条 工作会议
1.常规会议:每学期期中、期末各召开 1 次信息员工作会议,通报:
历史专业:史料更新进度、实践教学整改情况(如田野调查路线优化)。
档案学专业:实训设备维修 / 新增情况、校外实习单位对接进展。
2.专题会议:出现学科共性问题(如历史专业多班级反馈《中国近现代史》史料不足、档案专业反馈实训软件版本过低)时,3 个工作日内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并回访确认整改效果。
第五章 评优与表彰
第十二条 评优标准(突出学科贡献)
学院每学年度组织 1 次 “优秀教学信息员” 评选,从 “工作态度、反馈质量、学科贡献” 三个维度考核,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制度衔接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贵州师范学院本科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贵师院发〔2025〕81 号)执行;若与学校后续出台的相关制度冲突,以学校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