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深入贯彻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响应《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要求,落实贵州师范学院产教融合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理念,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历史、档案学科教学深度融合,构建符合新文科发展需求的智慧教学生态,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历史与档案学院学科特色及教学实际制定。
第二条 核心原则
立德树人优先:将价值塑造融入AI教学全过程,通过技术赋能深化思政建设,筑牢青年学子思想根基。
学科特色适配:立足历史学科的史料分析需求与档案学科的数字化建设特点,开发针对性AI应用场景,避免技术与教学脱节。
人机协同共生:坚持“以人为主、AI为辅”原则,明确AI作为教学辅助工具的定位,防范技术替代风险。
安全伦理底线:严守数据安全、学术诚信与伦理道德准则,规范AI工具使用边界。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院全体教师、学生在课程教学、实践实训、科研训练等环节的AI技术应用与管理,涵盖AI教学平台建设、课程融合、师资培养、学生指导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 核心实施机制
第四条 AI教学平台建设
构建“三维一体”AI教学支撑体系,分阶段推进平台落地:
(一)全息历史虚拟教学平台:依托学院现有教学资源,融合VR/MR技术建设历史场景仿真系统,还原重大历史事件、文化遗址风貌,开发“虚拟历史现场”“档案库房实训”等沉浸式教学模块。
(二)史料与档案智能处理平台:搭建AI古籍点校、档案文本分析引擎,整合多语言史料、历史数据及馆藏档案资源,实现文献数字化整理、语义分析与智能检索。
(三)师生协作共创平台:开发课程AI助手,集成案例库、答疑系统、作业互评功能,支持历史词条动态编写、档案编研协作等知识共创活动。
第五条 课程体系与教学融合
(一)课程模块设计:构建“基础认知”“专业应用”“创新实践”三阶课程体系。基础层开设“AI人文应用基础”通识课,覆盖工具操作与伦理规范;应用层在《贵州教育史》《档案管理学》等课程中嵌入AI应用单元,如利用AI进行史料编年考证、档案分类编码;创新层设置“数字历史推演”“智能档案管理”等跨学科实践课程。
(二)教学模式创新:推广“AI+案例教学”“AI+项目式学习”模式。历史学科可借助AI开发“历史推演沙盒”,通过设定气候、经济等变量模拟历史进程;档案学科可利用数字孪生技术开展遗址保护与档案修复虚拟实训。
(三)思政元素融入:在AI教学场景中嵌入价值引领内容,如通过AI还原红色历史场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分析档案中的民生数据阐释制度优势。
第六条 师资队伍建设
(一)分层培训体系:建立“基础素养”“专项技能”“创新研究”培训链条。联合科技企业开展AI工具实操培训,涵盖提示工程、知识图谱构建、虚拟教学场景设计等技能;组织教师参与跨校集体备课会,交流AI教学案例。
(二)能力认证与激励:将AI教学能力纳入教师发展评价体系,实行“AI教学能力认证”制度。对开发AI教学资源、获得相关教学成果的教师,在教研项目申报、评优评先中予以倾斜。
(三)教研团队建设:组建“AI+历史”“AI+档案”跨学科教研小组,定期开展技术应用研讨,联合申报智能教育相关课题。
第三章 师生应用规范
第七条 教师应用准则
(一)教学设计责任:教师需主导AI教学方案设计,明确AI在课程中的应用边界,避免过度依赖技术。课前需验证AI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尤其对史料、档案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二)课堂管理义务:在沉浸式教学、AI协作等环节中加强过程引导,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及时纠正对AI工具的误用。
(三)伦理与安全责任:严格遵守数据保密规定,不得将涉密档案、未公开史料等敏感信息输入公共AI平台;在教学中主动讲解AI伦理风险,如算法偏见、数据隐私问题。
第八条 学生应用规范
1. 学术诚信要求:明确AI使用披露制度,学生在作业、论文、实训报告中使用AI工具时,需注明工具名称、使用场景及生成内容占比(文科类不超过20%),禁止直接使用AI生成核心内容。
2. 工具使用边界:在档案整理实训中,AI可辅助完成目录编制等重复性工作,但需独立完成数据校验;历史论文写作中,AI仅可用于文献梳理、框架优化,分析论证部分需独立完成。
3. 素养发展目标:通过AI工具提升信息处理效率的同时,强化史料辨析、档案鉴定等核心专业能力训练,避免技术依赖导致的能力退化。
第九条 学术诚信与伦理监管
1. 检测与惩戒机制:引入AIGC检测工具对学生作业、毕业论文进行筛查,结合人工审核判定学术诚信状况。对未按规定披露AI使用或滥用AI造成学术不端者,参照《贵州师范学院学术诚信管理办法》处理。
2. 伦理教育保障:将AI伦理纳入《学术规范》课程内容,通过“AI志愿填报争议”“档案数据隐私保护”等案例开展讨论,培养学生的伦理判断能力。
第四章 保障与评价
第十条 资源保障
(一)经费支持:学院教学经费向AI教学平台建设、设备采购、师资培训及学生创新项目倾斜。
(二)技术支撑:联合学校网络中心,提供AI平台运维、工具适配等支持;与超星、万方等企业共建实践基地,引入成熟AI教育资源。
(三)数据资源建设:逐步构建学科专属AI训练数据库,整合馆藏档案数字化资源、地方历史文献等特色内容,保障AI应用的专业性与准确性。
第十一条 教学评价改革
1. 过程性评价:将学生AI工具使用规范性、协作创新成果等纳入平时成绩,通过课堂观察、项目报告等方式评估AI辅助下的能力提升效果。
2. 成果多元化评价:认可人机共创作品的教学价值,对AI辅助完成的虚拟仿真项目、数字档案编研成果等,建立专门评价标准。
3. 制度动态评估:每学年开展AI赋能教学效果调研,结合师生反馈与教学数据调整制度条款,优化实施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