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经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批,你已被录取到我院相应本科专业学习。但由于你们在报考时没有填写联系地址及电话,现特作如下通知: 一、专科在我校就读的考生,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所报考专业所在的学院领取入学通知书。 二、非我校专科毕业的考生,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我校招生就业指导处领取入学通知书。 三、领取入学通知书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前来,特殊情况需他人代领的,须出示考生亲笔签字的代领委托书、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以及代领人的身份证。 四、领取入学通知书时间:8月22日-8月28日。 特此通知。 贵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