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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分校园环境卫生责任区的通知

   时间:2013年12月04日 00:00 [ ] 浏览次数: 来源: 责任编辑: 视力保护色:

 各基层党委、各学院:

为强化校园环境卫生管理,促使学生良好文明卫生习惯的养成,让学生通过净化校园环境,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学校决定划分校园环境卫生责任区,确定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加大督查力度,建立起顺畅有效的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和监督机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划分责任区域。根据我校地域形状,结合12个学院的具体情况,将校园分为12个区域,每学院负责1个区域,具体划分方案见校园环境卫生责任区划分图(见附件)。

二、落实管护责任。各学院负责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的保洁和监督工作。请各学院采取各种形式,切实发动广大学生,让学生通过劳动反思自身,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要求各学院每天安排不得少于10名学生进行管护。

三、加强督查力度。学工部与校团委组织学生对学院所属责任区进行随机检查。检查内容:人员的到岗情况和随地乱扔的果皮、纸削、烟头、饮料瓶、塑料袋等垃圾;随处乱拉乱贴的宣传海报、商业广告及乱涂乱画的污染物等。

四、通报检查结果。学工部与校团委将不定期汇总检查结果并及时反馈到各学院相关责任人,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切实维护和管理好所分责任区环境卫生。

              贵州师范学院学工部 团委

                     201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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