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院发【2009】46号)文件精神,为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做好我校的帮困助学工作,学校决定启动201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我院按照学校以及资助中心的相关要求,已在开展此项工作了。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召开了辅导员例会来布置具体工作。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我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和班级认定评议小组三级组织。通过三级评议机构,从全院提出申请认定的学生中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审核认定。学院要求各班在7月初完成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