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阳市卫生管理部门要求和乌当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来函《乌当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贵州师范学院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函》(乌卫食药函字〔2014〕6号)通知,我校在校学生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此项工作由乌当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我校要求各个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完成。
我院安排了一位专职辅导员负责此项工作,并参加了由后勤处医保科在6月25日召开的专项工作培训会。会议要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是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的举措,是免费的社会公益行为。另外,我校地属乌当区高新区卫生服务中心,因此学校要求各个学院积极配合此单位完成此项工作。此项工作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7月30日之前完成;现我院已顺利启动第一阶段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