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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与档案学院开展第二次学术规范与道德集中学习

   时间:2025年09月28日 09:43 [ ] 浏览次数: 来源:历史与档案学院 责任编辑: 视力保护色:


为持续强化学院学术道德建设,规范师生科研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9月20日,历史与档案学院在学院第八会议室,成功举办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第二次集中学习。本次学习聚焦“学术成果共同发表中的纪律规范”,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了学习。活动由学院科研秘书黄开军博士担任主讲。

学习会上,黄开军围绕学术成果共同发表这一科研活动中的关键环节,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解读。他首先,详细阐述了学术成果共同发表中作者资格认定的基本标准,明确了贡献与署名的对应关系,强调了避免荣誉作者、馈赠作者等不当署名行为的重要性。随后,黄老师就不同类型学术成果,如期刊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的共同作者数量限制原则,进行了分析,引导教师们根据学术惯例和具体贡献合理确定作者范围。

在明确作者资格与数量的基础上,黄开军进一步剖析共同作者的不同角色界定,及其相应的权利与责任,以及作者排序,如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等所蕴含的学术意义和权益关联。他结合学科特点,提醒全体教师在合作研究中,务必事先明确分工、贡献度及署名顺序,避免日后产生争议。为增强学习的警示性和实效性,黄开军还选取近期全国范围内因学术论文共同发表不当,而引发的违纪违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他以案示警,深刻揭示了遵守学术规范、严守学术道德底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学习中,全体教职工认真聆听,并就实际科研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合作署名、贡献认定等问题积极提问,与黄开军进行互动交流。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学习,内容针对性强、讲解细致,澄清了许多模糊认识,对今后规范开展科研合作、妥善处理共同发表事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次学习,是学院持续加强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全院教职工对学术合作规范的理解与把握,强化了恪守学术道德、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维护学院良好的学术声誉、推动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学院今后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规范教育活动,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学习现场


文/图 黄开军  一审/梁中美  二审/蔡知远  三审/万国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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