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员干部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自觉接受监督,敢于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认真执行收入申报、房产登记、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二、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务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无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和私设帐外资金、“小金库”的行为。
四、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事。
五、管住、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对涉及其利害关系的事情应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谋取利益。
六、勤俭节约,在办公用房、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按规定办事,不挥霍公款,不铺张浪费。
七、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支持、配合执法执纪机关对责任范围内违法违纪问题的查究。
八、勤政务实,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行为。深入师生,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妥善处理。
九、党员干部要尽职尽责,率先垂范,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