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国家科技伦理治理要求,强化师生科研诚信意识,2026年6月17日,历史与档案学院在第八会议室举行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第三次集中学习。本次学习以《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相关条款解读为主题,由学院科研秘书黄开军老师主讲,全体教职工22人及学生科研积极分子、班委会成员16人参加学习。
黄开军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的出台背景入手,介绍了该办法由科技部、教育部等十部门于2023年联合印发,旨在规范科技伦理审查工作、强化风险防控、促进负责任创新。他重点解读了需要开展伦理审查的科技活动范围,包括涉及以人为研究参与者的科技活动、涉及实验动物的科技活动,以及可能在生命健康、生态环境、公共秩序等方面带来伦理风险挑战的科技活动。针对历史与档案学科的科研特点,黄老师特别强调了涉及个人信息数据、人类生物样本等研究活动的伦理审查要求,指出在口述史研究、档案数据整理等工作中同样需要树立科技伦理意识。
在审查程序方面,黄开军介绍会议审查、简易程序以及专家复核等不同审查类型,并结合具体案例阐释了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的职责和审查标准。他提醒与会师生,科技活动负责人应在研究启动前主动申请伦理审查,提交包括科技活动概况、实施方案、知情同意书、伦理承诺书等材料,审查决定一般在受理后30日内作出。互动环节中,师生围绕“历史研究中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边界”“学生科研项目是否需要进行伦理审查”等问题踊跃提问,黄开军逐一解答,现场交流气氛热烈。
最后,院长万国崔做了总结,并要求师生严守国家科技伦理,强化科研诚信意识。学生科研积极分子与教师代表共同做出科研诚信承诺,表示将自觉遵守科技伦理规范,在科研活动中严格自律。班委会成员表示将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全体学生传达学习精神,确保学术规范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同学。本次学习会,进一步增强学院师生的科技伦理意识和学术规范素养,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文/历史与档案学院新闻中心 图/汪国稳 一审/梁中美 二审/蔡知远 三审/万国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