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中共贵州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要求,11月30日上午,副校长何林率检查组成员侯晓薇、刘红玲、聂森、张静、寇源等一行六人到历史与社会学院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院长申满秀,党委副书记吴靖霞,副院长魏郭辉、李忠峪,学院纪检委员张勇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吴靖霞主持。
会上,吴靖霞代表学院对何林副校长一行的指导检查工作表示欢迎。并围绕我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基层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思路等方面,对我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了工作汇报。检查小组认真听取了汇报,并对我院的资料了进行了查阅和询问。然后,检查组成员对我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展开了交流和反馈,对我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些工作亮点和特色表示了肯定,对需要整改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指出这是一个相互学习和借鉴的过程,。
最后,何林围绕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做总结发言,他说,党风廉政是一个常态化的工作,大家要按照标准来层层抓落实,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的意义,指出:只有把党风放第一位,政风、学风及工作作风才能一一调动起来。强调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核心”意识,学院以“党委”为核心,党政要齐抓共管,共同负责。尤其是在学院的决策程序上,更要依据章程依靠制度办理。一切工作以学院的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党政工作形式,才有利于学院整体和长远发展。
何林副校长一行的指导,为历社学院下一步廉政工作的发展明确了方向、明晰了路径和方法,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何林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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