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同时更好地发挥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教育和激励作用,推进我校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根据《贵州师范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贵师院发〔2014〕121号)规定,学校将在全校学生中开展2013-2014学年度校级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我院自接获通知以来,就在开展此项工作,学院领导十分重视,在周一例会上,专门就此项工作,做了具体安排。由学院对接学工部的专职辅导员负责,各个班级辅导员分别负责本班的评选工作。统一根据学校下发文件的评选标准来操作。此次评选工作务必要求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让所有同学都清楚明白整个评选的过程。通过此次评选活动,激励全院同学努力学习,加强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