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五条 “高等学校应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的规定。后勤处按照学校新生工作安排,定于2014年9月4至6日为新生入学资格身体健康复查时间。
为保障体检期间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后勤处定于9月1日下午2:30分在学校第二会议室召开各学院新生体检工作协调会。会议由后勤处、保卫处负责人,医保科全体人员以及各学院负责学生医保管理工作老师参加。我院根据安排,派任宗仪老师参加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主要讨论新生体检的各项工作安排,要求各个部门按照既定方案来开展此项工作,体检期间需要各个学院派专职老师带队负责,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